桃编办发〔2014〕30号 桃江县桃花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: 你公司《关于变更单位名称的请示》收悉。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,同意你单位更名为桃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。更名后,其机构规格、经费来源和人员编制维持不变。 根据国务院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请你公司及时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法人登记的有关手续。 特此通知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