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按照县委、县政府的工作部署,遵循合法合理、重心下移、高效便民、权责一致的原则,最大限度地向乡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,经过部门研讨、反复论证,近日,桃江县人民政府确定将涉及17个部门的4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。
本次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,包括行政许可10项、行政确认6项、行政征收3项、行政给付5项,行政处罚7项、其他行政权力9项、服务项目2项。
下放工作将分三个步骤进行:第一,宣传发动。10月15日前,由县人民政府下发《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向乡镇简政放权工作的通知》,签订授权委托书,并将委托书报县人民政府、县法制办、县编办三方备案;第二,培训交接。12月20日前,各放权单位通过培训会、座谈会、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,加强业务培训,并与乡镇完成交接手续。第三:正式实施。2016月1月1日起,各乡镇人民政府正式行使该4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