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编办认真贯彻县纪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和桃纪﹝2015﹞3号文件精神,联系本办实际,着力整治:公款送礼、公款大吃大喝,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,违规插手工程建设,传谣、造谣、信谣,信访举报处置不力,公职人员不作为,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,财政性资金项目中的问题等9个重点问题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建设清廉型机关和清廉型干部。
一、明确责任,签字背书。县编办党组书记、主任为整治9个重点问题的第一责任人,负主责、首责,办纪检员负监督责任,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严于律己,率先垂范。制定了整治9个重点问题的实施方案。按照责任分工,将整治工作任务明确到了有关股室,对其中共性问题,人人有责,人人签订了责任状,进行签字背书,务必信守承诺。
二、全面清理,及时整改。按照县纪委第十一届五次 全会和桃纪﹝2015﹞3号文件要求,班子成员积极带头,带动全体党员干部高标准、严要求搞好自查自纠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。重点对财务开支进行了规范,严格了联签会审监督制度,杜绝了公款送礼、公款大吃大喝、乱补滥发补贴等问题。对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,违规插手工程建设,传谣、造谣、信谣,公职人员不作为,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了清理,均没有违规违纪行为。建立健全和完善了财务管理、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制度。
三、强化监督,严厉追责。把整治9个重点问题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的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,在桃江机构编制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作出了9个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承诺,严守底线和红线。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编办及其班子成员、党员干部进行举报监督,如有背弃承诺,发生9个重点问题中的一项或多项行为的,绝不遮掩袒护,绝不隐瞒不报,绝不手下留情,该问责的一律问责,该处分的一律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