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规范行政权力运行,近日,桃江县出台了《桃江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》,从五个方面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工作。
一是确定范围。坚持合法合理、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、便民高效的原则,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列入权力清单,实行统一管理,未纳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。
二是明确分工。明确县审改办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机构,负责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审核、报批和动态调整工作,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,县电子政务办负责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布及更新工作,县政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实施、调整申请、流程编制、网上更新等工作。
三是细化要求。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需要增加、取消、下放和变更要素的,细化了18条具体情形,便于政府部门及时对权力事项进行调整申请,如“行政权力的实施依据已经失效的”应当申请取消该事项;“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、量大面广、由下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”应当申请下放等。
四是规范程序。在调整事由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由行政权力行使部门向县审改办提出调整申请。对调整权力要素的,县审改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;对其他调整情形的,提出调整意见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定。
五是强化监督。畅通沟通渠道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就权力清单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、投诉或举报,县审改办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,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不整改的,严格追责。